
导语
随着平台涉税信息报送机制落地,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开展涉税数据比对,不少直播带货网红、网络主播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申报提示提醒。收到税务提醒不等于直接定性偷税,新业态从业者可以通过专业法律财税协助,厘清收入性质、完整归集真实经营支出,依法完成更正申报,在合法框架内实现税负合理化。本案即是一起带货主播收到税务申报通知后,通过专业税务律师介入,完成合规处理的典型案例。
一、案情概况
某网络带货网红主播,长期在各大平台使用个人账号开展直播带货业务,存在直播投流、场地租赁、助理劳务、样品采购、设备购置等大量实际经营开支。
国家税务总局将某音某手等平台归集的涉税数据推送至各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向该主播下达通知,要求其就平台全部带货收入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接到税务通知之初,该带货主播咨询某代理机构,答复全部收入若按照劳务报酬综合所得汇算,将承担很高的税负;如按经营所得,无发票不能税前扣除,根据某代理机构计算的巨额税款,该主播认为不符合实际情况,于是委托本所税务专业律师团队介入处理,开展全流程合规应对。
二、专业律师办案过程
1.厘清业务实质,区分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边界
律师全面梳理主播全部业务模式:该主播并非单纯提供个人出镜劳务,而是合伙经营、自主选品、自主投放流量、租赁直播场地、雇佣助理团队、承担经营盈亏风险,具备完整的经营属性,并非单纯个人独立劳务。结合业务实质,向税务机关提出本案收入符合经营所得的认定条件,不应简单全部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法律提示:劳务报酬、经营所得区分核心看经济实质:单纯提供个人劳务、不承担经营风险为劳务报酬;自主开展业务、自负盈亏、有持续经营投入,符合经营活动特征,可以按照经营所得计税,并非只能机械以是否注册主体作为唯一判断标准。
2.系统收集、固定全部真实经营成本支出证据
指导当事人完整整理多年经营资料:合伙协议、直播投流付款记录、直播场所租金合同及转账凭证、助理人员劳务报酬、样品采购单据、直播设备购置凭证、物流、推广服务费等全部经营支出,对缺少发票,但业务真实发生的支出,整理合同、银行流水、交易聊天记录、物流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提交税务机关,主张在经营所得计税中予以依法扣除。
3.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开展合规申报
律师团队协助该主播向税务机关提交全套业务资料、成本支出证据,就业务模式、收入定性、成本真实性充分沟通意见。主管税务机关充分考量本案业务实质以及全部真实经营支出,采纳我方意见,认可可以按照经营所得查账征收方式计税。
三、案件处理结果
本案最终以经营所得查账征收完成申报,在依法扣除全部真实、相关、合理的经营成本之后,当事人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比行业常见的核定征收测算的税额还要更低。
本案没有认定偷税,没有处以罚款,当事人依法足额补缴税款,涉税争议圆满化解,实现了“依法足额纳税、不额外多缴税款”的合规目标。
四、案例启示|新业态从业者涉税合规提示
1.收到税务平台推送、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不要恐慌。大数据比对提醒,只是提示收入存在差异,不等于直接认定偷税,优先自查、积极配合,不要消极置之不理。
2.收入性质看实质,不可以简单“一刀切”。不是所有主播收入都属于劳务报酬;有真实经营投入、自负盈亏的,依法可以按照经营所得计税。
3. 经营所得可以扣除真实合理成本,不等于必须要核定征收。查账征收模式下,只要支出真实、与经营相关,凭完整佐证材料可以依法扣除成本,税负完全有可能低于核定征收。不要轻信市面上所谓“洼地核定、暴力节税”中介方案,这类方案存在极高刑事、行政风险。
4. 重视证据留存:直播投流、房租、人员报酬、样品、设备等经营支出,尽量留存合同、银行转账、交易沟通记录,不全靠发票,真实业务有完整佐证,是新业态从业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