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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1 访问次数:28

前几天,我受邀做客新疆广播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节目,与主持人亦航通过直播连线聊了一个挺"扎心"的话题——花11.8万找婚介,见面第二天就领证,结果婚姻只撑了四个月。这笔婚介费,到底该不该退?

节目由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支持播出,在FM96.1新疆新闻广播、FM89.5新疆综合广播同步直播,"丝路视听"客户端网络直播。因为是直播连线,没有画面、没有重来,全靠声音传递信息,怎么把法律问题讲得让听众一听就懂,对我是个不小的挑战。


一个让人唏嘘的案例

节目从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真实案件说起。2025年3月,湖南的赵先生通过介绍找到三名婚介人员,约定支付高额服务费为其介绍结婚对象。赵先生的父亲先付了1万元,随后婚介人员陪同赵先生来新疆与一位刘女士见面。两人初次见面第二天,就办理了结婚登记。登记当天,赵先生父亲又转了18.8万元—其中8万是彩礼,10.8万是剩余婚介费。婚介服务费累计达11.8万元。可这段婚姻只维持了四个月。刘女士以感情不和为由返回新疆,双方后来经法院判决离婚。赵先生认为婚介人员只安排见了一面就催促结婚,没核实任何关键信息,遂将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返还全部婚介费。婚介人员辩称:婚已经结了,离婚是你们自己的事。

法院最终认定:案涉婚介行为将婚姻关系过度商品化,背离婚恋领域善良风俗,违反公序良俗,协议无效。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和婚介人员实际成本,判决三名被告连带返还赵先生76700元。


直播连线中:五个核心问题逐一拆解

连线过程中,亦航围绕这个案例问了我五个层层递进的问题。这里我把核心观点整理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协议无效的关键依据是什么?

法院认定无效的核心逻辑在于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婚姻应以感情和真实意愿为基础,婚介服务可以依法有偿开展,但不得将婚姻本身作为交易标的。本案中,婚介人员收11.8万、仅安排一次见面就催着领证,服务内容与收费严重失衡,本质上是在"卖婚姻",触碰了公序良俗的红线。《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消费者自身过错如何影响返还比例?

很多人觉得"协议无效就该全退",但法院从11.8万判返7.67万,扣掉的那部分就是赵先生自身过错的体现。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缺乏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仓促登记结婚,自己也要承担责任。法律上这叫"与有过失"——消费者不能把自己的草率全部转嫁给对方。所以听众要记住:你自己的决定,法律不会替你全部兜底。


三、婚介机构有哪些法律核实义务?

婚介机构在有偿服务模式下,对与婚恋选择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负有基本核实义务—对方婚姻状况、年龄身份、是否有重大疾病等核心信息都应核实。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甚至安排"婚托",性质就从民事违约升级为欺诈,严重的涉及刑事诈骗。


四、彩礼与婚介费混同支付,如何区分维权?

本案就是典型——18.8万一笔转过去,8万彩礼、10.8万婚介费。离婚时彩礼部分另行处理了,但婚介费要单独主张。我的建议是:支付时一定分开转账、分开备注、分别签协议,别图省事混在一起,否则维权时举证会非常被动。


五、遇到"婚托"或根本没提供服务,如何追责?

除民事起诉要求退费外,若婚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可同步采取其他路径: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价格违法;

报警处理:若涉嫌合同诈骗或诈骗罪,公安机关可立案侦查;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作为消费服务纠纷处理。


律师提醒:给打算找婚介的听众几点建议

借着这个案子,我想额外给听众提个醒。婚介服务本身不违法,但行业鱼龙混杂,普通人很容易踩坑。我总结了四句话:选机构看资质、签合同看条款、付款时留痕迹、发现异常早行动。

选机构看资质: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含婚介服务,优先选择有固定场所、口碑可追溯的正规机构,警惕无固定办公地点的"个人红娘"和线上only的陌生推荐;

签合同看条款:合同里必须明确服务内容、见面次数、成功标准、退费条件,拒绝"包结婚""包领证""保证四个月脱单"等违规承诺——婚姻不是商品,法律不允许对婚姻结果做保证;

付款时留痕迹:避免现金交易,大额费用分期支付,转账备注写清楚用途,合同、收据、聊天记录全部保存;

发现异常早行动: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聊天记录截图、录音、合同原件),先协商、再投诉、最后诉讼,不要拖延——拖得越久取证越难。

这四句话,说起来简单,但每一条背后都有血淋淋的案例。赵先生的案子就是典型——如果他在付款时分开备注、签合同时明确退费条件,维权之路不会这么被动。


连线之后的一点感受

直播连线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挂掉电话的时候我在想,律师的工作场景其实不止在法庭上。话筒前做普法,和开庭辩论是完全不同的能力——法庭上你要说服法官,直播里你要让普通听众听得进去、听得明白。而且直播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每个回答都是即时输出,这对专业功底和表达节奏都是实打实的考验。

这个案子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点是:法律能判定协议无效、能判决返还费用,但法律修复不了仓促结婚又仓促离婚带来的情感创伤。赵先生损失的不仅仅是那几万块钱,还有四个月的时间和一段本不该开始的婚姻。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找对象这件事,真的急不得。婚介机构可以是桥梁,但不能替代你自己的判断。幸福没有"加速包",别让焦虑成为别人收割你的工具。